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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為免傷及無辜!奢侈稅三不政策不變 但新增「豁免條款」!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andy22chang    時間: 2011-3-10 08:04 PM     標題: 為免傷及無辜!奢侈稅三不政策不變 但新增「豁免條款」!

行政院會今(10)日通過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》草案(奢侈稅),果然謹守「三不」政策-稅率不打折、不落日、不溯及既往,但為了避免傷及無辜,還是對草案予以微調新增「豁免條款」。
財政部長李述德說,不動產是針對2年以內非自用住宅房屋買賣課稅,1年以內稅率15%、1年至2年內稅率10%,希望讓房市回歸正常;至於超過300萬元的車子、遊艇、飛機等,以及超過50萬元的家具、象牙、皮草、入會費等,也課稅率10%。
李述德表示,特種銷售稅採申報制,由賣方在訂約日後30天內自動申報,若不誠實申報被查到罰3倍。課徵特種銷售稅沒有追溯與否以及訂落日條款的問題,因為稅制是常態的,不應訂落日條款,且不應分地區、訂門檻或是否有賺錢再課稅。
不過,為免傷及無辜,草案增訂豁免條款,如能舉證達到「合理、常態、非自願性」的出售房屋,經財政部核准就可免課稅;另外,銀行、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,因承受不良債權,2年內拍賣非自用不動產,或民眾有換屋需求「先買後賣」而踩到奢侈稅門檻,也不必繳奢侈稅。但財政部強調,若不誠實申報,將處3倍罰款。

對於媒體質疑送到立法院修法,是否又會被立委修改失去原意,李述德說,希望立院愈修愈好,「初步和立委溝通,他們認為是可行的法案」。
作者: ch82098788    時間: 2011-3-10 08:14 PM

就怕被立法諸公 修改成四不像 那就完全失去課稅的本意了  

作者: lkkddogk    時間: 2011-3-10 09:00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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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ufpakimo    時間: 2011-3-10 09:13 PM

萬歲萬歲萬萬歲
中華民國萬歲
作者: xsw2zaq1    時間: 2011-3-10 10:58 PM

今天營建就反映了
明天再看看囉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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